监管曝光基金经理“老鼠仓”案 被罚60万元_【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贵州认证【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北京8月19日消息:近期,天津证监局公布了对一起“老鼠仓”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书内容,在担任某基金经理期间,李丹利用控制他人证券账户,进行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并指示他人具体操作下单。相关交易与基金交易有趋同行为,涉及金额达3311.97万元人民币。天津证监局据此对李丹作出了60万元的罚款处罚。

经过调查核实,在2013年12月9日,李丹加入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从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职务,负责具体投资运作。在此期间,她了解到该基金的投资决策情况、交易动态和持仓详情等未公开信息。

李丹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间通过“王某”的证券账户进行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她在作出决策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贵州认证【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指示杨某尘执行下单操作。这些交易与基金的交易行为高度相似,共涉及买入41只股票,占比达到74.55%,总金额为3311.97万元,占整体金额比例为72.77%。最终结果是交易亏损。

天津证监局指出,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情况说明、基金交易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证券账户资料、银行交易流水以及交易所计算数据等证据予以证实。李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并构成了《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李丹在书面材料中提出了涉案期间部分股票趋于一致并非其授权交易的结果、趋同行为有合理原因、资金未直接进入“王某”账户等陈述和申诉观点。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贵州认证【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经复核,天津证监局对李丹的申诉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社会危害程度,并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决定,对李丹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根据罚单中的各项具体详情分析,此次受罚的主体是国寿安保基金原基金经理李丹,这一说法也得到了该公司的确认。

国寿安保基金在接受央广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这名前员工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为其个人行为所致。未来,国寿安保基金将继续推动合规文化建设,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保护持有人利益,并一如既往地为持有人带来更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