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减持套现1.25亿,3年内拟募资6.6亿_【增值税发票 英文【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晶华新材(603683.SH)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晓东、周晓南,及其一致行动人周锦涵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确认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1日期间,周晓东及周锦涵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晶华新材股份。此次权益变动使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原来的34.99997%变为了33.49%,触及1%的权益变动界限。
公告显示: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1日期间,周晓东和周锦涵两人分别减持了306.29万股与130万股,合计436.29万股。根据减持期间晶华新材的加权均价为每股市价28.598元计算,他们共计卖出436.29万股股票所得金额约为1.25亿元人民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19日对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了核准,并且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同意了此次发行。在此次发行中,共发行4,406,2929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元,以9.90元/股的发行价将上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定为436,222,997.1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为423,958,661.6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并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经设立了专用的银行账户并将全部资金存放在该专户中。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27,199,77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增值税发票 英文【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为人民币8.3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390,093.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237,302.60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00023号),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收金额进行了审验,表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了募集资金的安全。
华新建材有限公司(晶华)通过股票市场发行新股筹集了共计6.64亿元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