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养老金产品_【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官网【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北京消息,财政部网站于今日发布了关于将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的通知。

根据通知,开办机构指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的那些能办理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的机构。通知中所述的养老金投资者,指的是那些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人。

通知要求,开办机构应自2026年6月开始,按照规定,向已在我行开设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养老金客户,提供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官网【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此外,在养老金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之前,开办机构应为其开设个人养老金专用国债账户(下称养老金国债账户)。该账户主要用于记录养老金投资者所购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具体期次、数量及持有变动情况。养老金国债账户需与投资者本人的养老金资金账户绑定,并且资金往来、领取条件以及税收政策均需遵循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相关规定。若开办机构在注销养老金投资者的资金账户之前,需确认该投资人的养老金国债账户中无未到期的储蓄国债(电子式),然后方可注销对应的钱包国债账户。

通知提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官网【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各开办机构养老金专属额度按季度调整分配。首次分配比例依据各开办机构已开设的所有养老金资金账户中未进行投资的资金占比确定;后续每季度则基于各开办机构上一季度向养老金投资者售出的储蓄国债(电子式)资金占比来确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每月将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存及投资情况上报财政部,以便更好地管理额度分配工作。

开办机构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需尽快制定业务方案,并加快系统建设以及信息系统间的对接和联调测试等工作。这些准备工作确保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平稳启动。待准备完成后,开办机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