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11亿增发获上交所过会中金建功_【全国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北京11月27日讯 风神股份(600469.SH)昨晚公告公司于25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发行条件及上市条件。
“风神股份”称,其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申请尚未得到证监会的认可,具体的批准结果将在证监会作出决定后方可明确。审批的最终结果以及时间点仍然存在一定变数。
28日,风神股份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所募资金将全部用于高性能巨型子午轮胎扩能增效项目。

本次的股份类型包括了在A股上市的境内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述的股票将按发行时点的价格发行,以特定对象为发行对象的方式,在取得上交所的审核通过及获证监会注册同意后,公司将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择机进行股份的发行工作。
本次发行的对象限于全国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时可按其自行投资额度的2倍进行认购;《》其他机构或个人若以自有资金参与,则须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本次发行,且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发行股票的价格将在上市交易后根据市场情况及公众投资者需求予以确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上市公司网站发布。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根据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底价来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18,835,261股。
拟发行对象包括橡胶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橡胶公司将作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参与认购,全国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截至目前,具体发行对象尚未确定,但根据预案公布日的状态,在完成最终公告后将明确;未披露详细的信息
截止至预案公告之日,橡胶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19,435,53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7.50%;中化资产作为橡胶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1.51%股份;中国化工通过中国石化间接持有橡胶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橡胶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并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局实际控制,此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杜锡铭和张培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