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信批违规遭罚500万_【安徽增值税发票查询【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北京27日电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新潮, 600777.SH)近期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6号。
据山东证监局调查:在2025年4月28日,《关于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中,上市公司明确指出,因涉及部分财务信息需要进一步补充提供,公司预计不能按时(2025年4月30日)完成年度报告。4月30日后,公司发布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停牌的公告》,声称因为无法按照规定的日期完成审计后的年报编制工作,依据上交所相关规则,公司股票于次日开市起开始停牌。2025年7月4日,公司发布年度财报,至此才得以恢复交易。
公司**ST 新潮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开2024年的年度报告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该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董事长、总经理刘斌和董事、财务总监Bing Zhou没有有效组织和推进*ST 新潮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并且未尽职,这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范要求,他们直接导致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在当事人刘斌、Bing 安徽增值税发票查询【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Zhou的要求下,山东证监局已经举办了听证会,在这里他们两人以及其代理人就相关事实进行了陈述和解释。经过重新审查后,山东证监局未采纳刘斌和bing Zhou提出的陈述或申述意见。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做出决定:(1)责令*ST新潮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2)对刘斌、 Bing Zhou 作出处罚,均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20万元和80万元罚款。
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2025〕20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获取全面公司信息的重要途径,并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具有决定性作用。上市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识到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的重要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并及时公布年度报告和第一季度报告。然而*ST新潮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其2024年年报以及2025年第一季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79条的规定,同时也触犯了《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在责任人方面,《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事实显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斌和时任财务总监BingZhou未能有效推进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工作,并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至4.3.5条及第5.2.5条等有关规定以及他们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的保证。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与情节,安徽增值税发票查询【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上交所在经过审核后做出了相应处理决定,将*ST新潮现任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斌及现任的董事兼财务总监 Bing Zhou进行了公开谴责的处理。
上海交易所方面表示,有关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已按照规定程序向中国证监会和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作了报备,并将被记录在案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对 *ST新潮及董监高的违规事项进行了整改,请他们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结合被指出的违规行为认真查找公司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请*ST新潮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上交所表示,*ST新潮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ST新潮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来运行,必须诚实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董事会及其他成员也应当认真监督公司运作,并确保按规则及时披露所有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