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案例_【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不显示验证码【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11月6日新闻稿:最高检网站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公布了一批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辅助办案的典型案例。此举意在鼓励各地有效使用这些大数据模型,并充分利用它们帮助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高效能、解决社会治理难题。
本次发布的十大大数据法律监督案例辅助公益诉讼工作,并涉及6件典型案例。案件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及反垄断等领域。案件类型主要是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两种形式,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较为多见。 针对医保基金诈骗等隐蔽性强、专业化程度高且发现难的问题以及部分加油站偷逃税款等现象,检察机关从“小切口”入手,借助大数据思维进行高效法律监督,并取得显著成果。面对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影响居住环境等问题,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实现“人力调查到数字赋能”的转变,提高了监督效率和办案效果。 此外,检察机关在反垄断领域积极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的应用,利用开源数据发现高质量的公益诉讼线索。并运用数据思维解析监督要素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推广力度,并规范开展相关应用场景体系建设,使每一个监督模型都能深入公益诉讼办案实践,从而提升治理效能。这样可以更好地辅助办好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持续的动力。
例子一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监督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公益诉讼案例
标签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意见书 医保基金 数据监督模型 智慧管理
要点
面对医保基金监管的数据量大和专业性强的问题,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模型发现了骗保侵害公益案件的线索。对于行政机关履职不力的情况,检察机关通过磋商及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其依法查处问题。此外,建议行政机关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医保信息管理平台中,从源头上防止漏洞出现。
基本案情
医疗保险基金是国家专项资金的一部分,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医疗保险基金监管漏洞实施欺诈骗保行为。医院经营者、医生以及参保者、药品贩子相互勾结。这些人通过使用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资格,在指定的医院和药店大量开药并出售或“空刷医保卡”(只刷医保卡并无实际诊疗过程)来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造成巨大损失,损害了国家利益。
【法律监督模型辅助检察机关工作】
2023年12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天津市检一分院)在执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了涉及医保基金监管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案组利用本市刑检部门研发的大数据模型,筛选出多家医院疑似骗保的情况,并初步查明医保基金受损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通过数据分析总结了骗保作案规律,发现医保监管存在的漏洞,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在2024年4月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立案后,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依据大数据反映的问题,针对性地收集行政执法检查文书等证据,并将刑检部门研发的大数据模型与天津市审计局的数据资源有效结合,进一步升级模型功能,形成更为完善的“虚假偏瘫门特骗保”、“组团骗保”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虚假偏瘫门特骗保监督模型筛选规则是依据偏瘫门特待遇资格需有相关病史和检查结果的条件。从医保信息平台上提取偏瘫门特人员鉴定、就诊及结算数据,并将住院日期与鉴定日期对比,寻找在前一年内无住院记录或虽有住院但缺少影像学资料或影像报告时间距鉴定较短的情况,这类数据不符合偏瘫病理机制和治疗常识,可识别为虚假线索。“组团骗保”监督模型则是根据这种诈骗模式提取参保人门诊挂号结算数据。通过姓名、门诊挂号时间等关键词筛选出每月挂号次数频繁(例如超过10次)且有异常集中挂号的情况。由此筛查出多人以团体形式长期挂号并大量开药,明显不符合正常就诊规律的骗保线索。 天津市检一分院采用上述模型发现疑似虚假偏瘫门特线索217条、疑似骗保组团共涉及236组1517人,医保申报金额超过1.6亿。此举不仅揭示了大数据智能监控及常态监管制度中的问题,还为案件提供了有力证据,并有效揭露了一些隐藏在数据背后的医师超量开药或违法开具精神药品等深层次问题。 在协商过程中,通过展示大数据监督模型的筛查结果,办案组进一步强调法律道理和责任归属。
2024年7月,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天津市医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提议其核实查处骗保线索,并对社会办医机构及门特参保人进行专项治理。该院同时要求完善数据监管模型,加强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检察机关将监督模型中发现的骗保线索移送天津市医保局处理后,该局主动采纳了检察机关研发的大数据分析法律监督模式,运用到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之中,从而推进了医保基金智慧监管水平的提升。
2024年9月,天津市医保局依法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书面回复了检察机关。通过跟进调查,天津市医保局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行动,并完成医保药品全流程追溯、医保刷脸支付、医保支付资格记分考核等共计36项整改措施,持续推进多部门有序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深入推进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8项长效整改措施。 同年10月,天津市检一分院决定终结案件。
截至2025年7月底,医保部门共减少违规上传医保费用6亿多元,并追回医保基金约3.15亿元;此外,与公安联合立案427件,对738人采取强制措施,有效遏制了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经典案例
医保基金监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鉴于信息量大且专业性强的特点,检察机关能够运用大数据思维,积极研发并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这有助于精准发现公益损害后果,准确界定怠于履职行为,并有效捕捉数据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用数据思考”和“用数据说话”,这些做法极大地提升了办案的广度与深度,增强了监督效能。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来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水平提升,可以更好地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从而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可靠。
第二个案例
北京市第四分院人民检察院诉田某与几家运输公司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的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标签
民事公益诉讼 滥弃建筑垃圾 大数据监督模型 电子围栏 车辆行迹
主旨
针对建筑垃圾违法倾倒过程中存在的跨区转移和车辆追踪困难等问题,检察机关运用了卫星遥感技术和电子围栏,以及结合车辆的电子轨迹进行碰撞筛查可疑车辆,并通过登记信息查明违法主体。再依据车辆的电子轨迹确定倾倒量占比,进而确定责任份额。最终精准地提出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至6月期间,田某等人在北京市通州区一处果园内违规设立建筑垃圾堆放点,收集储存渣土与建筑垃圾,并通过微信群发送消息和朋友介绍等方式,安排运输车辆倾倒建筑垃圾以谋取收益。鉴定结果显示,涉案地块因堆积填埋的建筑垃圾总量达到2.1万立方米,影响农用地面积4.4万平方米(66亩),导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83万元,并需恢复生态耗资783万元。田某等人因此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涉案地块无人修复且找不到实施违法倾倒行为的运输主体,社会公共利益仍持续受到侵害状态。
【法律监督模型支持检察机关工作】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下简称“北京市检四分院”)发现,建筑垃圾类违法行为常常是由设置倾倒现场的收纳方和执行倾倒行为的车主、公司等共同实施。多数情况下,这些收纳方承认自己建立了垃圾堆放场所,并组织倾倒者倾倒建筑垃圾以营利为目的。但由于倾倒活动的时间跨度长,回收与倾倒双方之间的联系证据不足,以及通过现金结算等方式导致实际难以找到具体的倾倒方,使得在实践中只能让收纳方承担刑事处罚而无法追究倾倒方相应的民事责任。 为解决这一问题,北京市检四分院研发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基于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发现建筑垃圾的倾倒现场;通过经纬度坐标划定电子围栏范围,并结合卫星遥感时序图与相关数据比对确定违法时间区间;利用大数据运算,将车辆进出电子围栏的时间、载量等关键数据进行碰撞分析,找出疑似违法行为的车牌号码、核载量和出入次数等重要信息。通过计算出入次数和核载量来测算每辆车上倾倒的具体总量,并以此划分责任份额。 此外,还将车辆信息与运输企业的准运许可数据相匹配,以便定位到非法倾倒运输企业及其可能的违法主体身份。
北京市检四分院通过模型应用发现了位于涉案地块内的500余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车辆,涉及近百家公司。于2023年4月,该院受理了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线索,并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调取了相关公司的运输合同和建筑垃圾电子运单等证据材料,询问了涉案车辆驾驶员、公司负责人等,查明违法者确有向涉案地块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及其主观故意。 北京市检四分院委托中国科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生态环境损害的类型、后果、因果关系以及修复方案及费用进行评估和鉴定。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该地块的土地种植条件严重受损,土壤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并确认倾倒填埋建筑垃圾与土地环境损害之间有明确因果关系。
2023年10月31日,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发布公告,确认无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同年12月28日,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将田某等二人和四家运输公司作为被告,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5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田某等二人承担全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各运输公司按照各自倾倒量占总量的比例与田某等人承担按份连带责任。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本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对5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下达后,各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依据生效判决确定的责任原则,北京市第四检察分院组织倾倒方通过支付赔偿款、劳务代偿、实物代偿以及清运代偿等多种方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愿意并已同意通过实际修复等方式承担责任的81家倾倒方,北京市第四检察分院协调调度车辆447趟次进行作业,清理并消纳建筑垃圾约1.4万吨,并依据修复方案覆盖种植土和施加有机肥以满足修复标准。同时,北京市第四检察分院与当地政府紧密配合,将涉案地块建设成为公益诉讼示范林,持续发挥高效履行职责的社会治理效能。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利用模型应用筛选出高频聚合点与车辆信息,并将结果移交给相关地区的检察机关进行调查。经地方检察机关调查后,发现了运输车辆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不显示验证码【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全市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2份,督促当地乡镇和街道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解决监管漏洞问题。
经典案例意义
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长期存在倾倒方难寻踪迹和责任认定复杂等难题。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辅以空天地技术手段,将海量数据“激活”,从而精准解决这些问题,实现了从线索发现、事实认定到责任追究的全过程监督,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数字化办案方法。在单个案例办理基础上,检察机关督促违法主体通过赔偿损失或劳务代偿等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并形成查处、认定和修复一体化保护的工作模式,提升了生态环境综合保护的实际效果。
第三案例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解决成品油偷逃增值税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意见 成品油消费税 数据驱动的监管模型 同类案件监控
主旨
针对加油行业采用“无票加油”销售方式隐匿收入、偷逃成品油增值税等违法情况,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确比对应缴税款与实际缴纳的税款差异,并锁定偷逃税款的相关公益诉讼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税务机关履行税款征收职责,同时推进智能化监控设备的升级和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监管盲区问题,切实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案件概况】
山东省胶州市的部分加油站,在销售成品油时通过现金交易、引导消费者转款至个人账户或使用第三方平台扫码收款的方式规避开具成品油发票。税务机关仅依据加油站自行申报的营业额征税,存在监管空白。有些经营者利用这种方式隐瞒收入并虚假申报,导致增值税流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法律监督模型帮助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
2023年3月,胶州市检察院通过调取市场监管、税务和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数据发现,辖区内存在加油站经营数据申报不实以及跨部门数据协同不足等问题。考虑到违法现象具有隐蔽性和普遍性,该检察院创建了“加油站‘无票加油’偷逃增值税监督模型”。该院从市场监管部门获取辖区内的独立核算加油站的基本信息,并从金融机构提取交易流水数据。 通过设置“油”、“货款”和“采购”等关键词,并结合交易时间、金额波动规律,精确定筛出与成品油销售高度相关的数据,还原真实销售轨迹。在运算过程中,引入了市场行情动态参数。以备案的成品油年度平均进价和售价为基准,再结合加油站库存变化和加油机出油量等辅助数据,科学测算出各个加油站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通过对比税务系统内的实缴税款数据,自动识别异常差异并筛查出54条偷逃税线索。
为了处理部分加油站通过“无票加油”销售模式隐瞒收入并偷逃成品油增值税的情况,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3月启动了立案工作。通过大数据模型发现线索后,该院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加油站运营设备、日出油量、销售额及税控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查核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承担成品油增值税的征管职责。2023年4月,胶州市检察院向税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敦促其及时排查相关问题,依法征收税款和滞纳金,并加强源头控制工作。
检察建议发出后,税务机关召开全市独立核算加油站座谈会。针对筛查出的54家重点企业,通过集中约谈督促其自查自纠。对于自查期结束后仍未补缴的企业,移送至青岛市税务局稽查。检税双方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并通过释法说理提升了经营者的自觉纳税意识,促使辖区内的加油站经营者签署《如实纳税申报承诺书》和《自查整改承诺书》,以进一步规范发票开具行为。截至2023年6月,税务机关已追缴入库成品油增值税税款及滞纳金共计4965万元人民币。
2023年10月,为了实现长效治理,胶州市检察院注意到“无票加油”行为在技术防控方面的短板,于是推动财政部门投入了73万元的资金来为辖区内大约60家加油站升级液位仪监控系统,并将进出油量与税务申报系统进行自动比对校验。通过这种方式形成了全流程的数字监管链,“进油必登记、出油必留痕、销售必关联”。2024年6月,检察院与财政部门会签了《关于加强涉税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协作配合实施意见》,从制度约束和技术手段双方面入手,在源头上杜绝偷逃税款的发生。截至2024年9月底,胶州市已累计追缴相应税款8731.4万余元。
2024年,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基于胶州市检察院的前期工作,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该模型,并同步展开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督促全市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及滞纳金7亿余元。此外,在胶州打造了成品油增值税税收综合治理示范样本后,各地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纷纷赴胶州市观摩调研学习,“检税合作、以数促治”的工作经验被广泛推广。
重要案例分析
针对“无票加油”偷逃增值税的监管漏洞问题,检察机关创新使用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打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即打破“数据孤岛”),并借助跨部门数据融合与智能分析手段,将税收征管领域的疑问点转化为具体的、可量化的线索进行精准判断和比对。这种做法实现了从传统的手工筛查向数字化赋能的监管方式变革。 检察机关在追缴税款的同时,还推动了检税协作机制的长效化建设,普法宣传工作也走向常态化,并使监控设备达到智能化水平。这种方式将“小成本”转化为“大治理”的效能,最终形成了一个涵盖了数据筛查、行政履职、技术防控与制度约束四个环节的整体监管闭环系统。
第四案例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卫生健康领域行政主体存在的排除与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整治,这是涉及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反垄断,大数据监督模型,公平竞争,财政性资金。
要点
在利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过程中,如果行政主体违法设置了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除市场竞争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分析公告信息,批量发现线索并筛查问题,然后对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并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某些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利用财政资金进行“区卫健委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等公开招标项目时,公告中将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投标人资格限定了本市,并根据不同区域设置了不同的加分标准。这种做法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监督模型协助检察官履职
2024年11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本市部分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公开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对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简称“上海市检院”)评估并初查后,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对卫生健康领域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专项监督工作。 各级法院统一排查卫生健康领域的官方网站,获取相关的购买商品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信息约千余条。鉴于上述信息具有动态性和数量较大的特点,上海市检院研建了一种名为“行政主体排除限制竞争公益诉讼监督模型”。该模型通过三维碰撞预筛的方式进行筛选,具体步骤包括:将发布主体与行政主体数据对比以剔除不合适的主体;项目内容与财政性资金性质比对,排除使用其他性质资金的情况;以及项目要求与法律法规中的排除、限制竞争关键词进行碰撞筛查案件线索。 同时,检方将上述筛选出的线索与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再次碰撞,去除已受处罚的信息,最终确认了33件线索。上海市检察院于同年12月2日对此案立案审查。
上海市检察院采用一体化办案方式,对发现的线索进行现场核查和网络固证,并听取专家意见。在检查中查明有53个项目存在问题,这些项目涉及技能培训、运维服务等,在公开招标过程中设置不合理条件,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总金额达1933万元。目前部分项目仍处于进行阶段或即将签约,还有一些已经启动实施。这些问题已对市场竞争产生了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检察院认定这些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审查认为相关行政部门违法使用财政性资金排除竞争并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海市检察院联合辖区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机关职责,考虑行政主体范围、行为模式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在2024年12月分别与相关区卫健委进行磋商后,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对下属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改正通知。检察机关还与区财政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区市监局)进行了磋商:由区财政局在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方面提供行政指导;而区市监局负责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执行。
上海市检察院向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通报问题,并督促其加强行业行政指导工作,对责任主体的整改进行监督和评估。相关单位已对涉及的53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整改,在正在进行项目上发布了补充公告,并在已完成签约实施项目的协议后依法重新组织了招标等竞争性选择供应商的工作。此外,还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共发现了40个存在相同问题的项目并进行了整改。 区财政局、区市监局对具体整改工作加强行政指导,并参考检察机关的模型,会同第三方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机构查找监管盲点、编织更加严密的监管网络。其间,上海市检察院与市卫健委及市监局等单位商讨加强协同治理行政性垄断问题,并发出《关于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助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倡议》。 同时,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系统排查,在全市卫生系统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公平审查机制和依法消除竞争限制的基础上,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2025年4月,上海市检察院利用监督模型审查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的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公告等信息后确认无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线索,并组织了28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观察与评估。此做法得到了广泛认可。
重要案例意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原则。针对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活动的特点,检察机关解析专业性的监督要素,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不显示验证码【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判开源性数据,支持违法线索排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并推动系统监督开展。面对行政性垄断问题时,检察机关坚持“积极、稳妥”方针,将保护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作为监督切入点。通过磋商和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案例五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问题启动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标签: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大数据监督模型实施源头防控措施。
主要内容
面对企业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检察机关开发了一种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这一模型采用了“三个”构建步骤、聚焦“三类”监督重点、并通过“三种”异常信息来界定,即遵循“3+3+3”的规则。这样能够有效地应对特种设备种类多且涉及行业广泛的特点,并有力地推进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同时,检察机关还与行政机关建立了协作机制,从源头上进行防控。
案情简述
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作为资源型城市的鹤岗市,在工农业生产、医疗和食品加工等领域广泛使用特种设备。一些企业存在着违规改造设备的问题,并未进行登记,超期未检验设备或作业人员未能取得资格证,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未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等情况。这些行为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也未能履行监管职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监督模型辅助检察工作职责执行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简称鹤岗市院)为应对煤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此专项行动重点关注全市煤矿、米业和供热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等四类常见设备的基本情况,并初步调查了这些问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特种设备处于管理缺失的状态,存在重大事故安全隐患。
鹤岗市检察院为应对特种设备种类繁多、行业广泛及专业技术要求高难题,有效整合了企业的相关数据信息,并建立起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首先,该院从市场监管部门和检验研究所等单位获取了全市范围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名称、设备型号、登记备案情况、检测检验记录以及人员资质等五类关键数据。其次,在设备的登记备案、定期检验与人员资质这三项重点方面,通过数据分析进行了碰撞比对,最终筛选出异常信息92条。最后,针对这些异常信息中的具体细节如设备型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进一步分析比对后,确定了69个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并将这些问题移交给企业所在地的基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
由于问题线索涉及全市各区县,并且设备检验及人员资质等方面的重点问题需要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鹤岗市市监局”)统筹推动系统整改。因此,鹤岗市院于2024年12月2日立案调查,以模型筛查出的三类重点问题为切入点。将调查范围拓展至设备改造保养及安全责任落实等环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和取证固证154家企业及其906个重点设备,并共发现安全隐患215个涉及70家企业。主要问题包括: 一是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有90项,例如承压蒸汽锅炉等私自改造、未登记备案或未定期检验等问题; 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67项,例如桥式起重机等设备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以及未设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问题; 三是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58项。比如煤矿井上用储气罐等设备操作人员无资质等问题。根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特种设备如果存在未经按规定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情况,则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24年12月16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向鹤岗市市场监管局发送了检察建议书,督促该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对企业特种设备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加强常态化的重点监管体系构建和完善工作,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源头防控措施。
接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并制定了整改台账,要求相关企业逐一解决涉案问题。相关部门依法封停并补充登记和检验了设备29台(套),同时还建立健全了责任制度和技术档案共276份。此外,还组织了200余人参与取证考试培训。这些措施有效地弥补了监管的盲区。
为全面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鹤岗市市监局启动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清底行动”,安排8项专项检查计划,并扩大排查范围。“一企一策、一设备一清单”成为常态化举措,共开展了两轮次综合督导检查活动;举办了多次安全作业管理培训,约谈了15名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期间下发了近50份整改通知书或提醒函,完成了2120台在用设备的自查自改工作。
2025年2月24日,鹤岗市院积极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评估,并与鹤岗市市监局会签《关于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双方还共同建立联席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同堂培训等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典型案例意义
检察机关专注于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采用“数据赋能+督促整治+协作配合+宣传引导”等安全生产公益保护模式。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实现高质高效办案,快速筛查线索并促进依法行政、跟踪整改评估和推动专项整治,进而凝聚多方合力,深化源头防控措施,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全面助力消除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并有效堵塞监管漏洞。
第六个案例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就违规零售抗生素类处方药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标签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抗生素类处方药物 大数据监督与监督模型 系统性治理
核心要点
面对食品中非法添加处方药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筛查任务广、数量多等问题,检察机关开发了一套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来辅助线索排查与调查取证等工作。基于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方履行职责,并以此为基础推动系统性治理措施。
【基本情况】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大约有500家零售药店。其中有部分药店长期未经处方大量售卖处方药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以下简称“庆大霉素”)。一些违规销售的庆大霉素流向餐饮业,并被添加至特定菜品中,用于降低因不新鲜或未煮熟可能导致的食物问题引发的腹泻风险。相关部门未能依法全面监管处方药零售市场,致使庆大霉素出现超量销售的情况,存在药品和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监督模型辅助检察机关履职
2023年11月,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崇川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刑事案件中发现了本案线索,并于同年12月29日立案侦查。为提升排查效率,崇川区检察院将“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作为监督重点,考虑到庆大霉素常规疗程用量通常不超过5盒的情况,确定了两项研判规则:“单次销售超过5盒的庆大霉素视为异常”,以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属于违规”。在此基础上,研发出“庆大霉素违规零售法律监督模型”。 依托该模型的数据筛查功能,对2200余条涉及庆大霉素的销售记录中的关键信息(包括销售时间、门店、购买者身份和销售数量等),进行系统化抓取并进行了结构化的分析。通过内置的异常销售判定规则,精准识别出140多条高风险销售记录,并最终锁定存在异常销售行为的药店主体共计27家。 此外,在对这27家药店相关的庆大霉素处方记录(包括开具医生、开方时间、用药量和处方编号等要素)进行比对时发现: 一是根据“庆大霉素规格+销售门店”的匹配规则,未找到对应处方或规格不符被视为违规; 二是通过时间逻辑核验,若销售记录上的庆大霉素销售时间早于处方开具时间,则视为时间逻辑违规。 最终运用该模型共筛查出100余条违规销售庆大霉素的线索。
在现场核实后,崇川区检察院确认了多家药店存在长期未凭处方或违规开具处方销售庆大霉素的情况。2024年1月31日,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一是依法对个案中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以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对相关药品零售门店大量销售庆大霉素的流向进行跟踪调查;三是将在辖区内开展食品非法添加药品全面摸排和处方药违规零售专项整治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对涉案酒店及责任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将酒店和责任人员列入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跟踪调查检察机关移送的110条线索,责令整改了15家药店;围绕食品非法添加问题排查了335家餐饮企业,并督促强化食品生产原料控制;同时部署开展了专项行动,约谈培训了10家连锁企业总部及其全部单体药店负责人。检查零售企业共508家,作出行政处罚4件,对105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整改,并压实了零售药店的主体责任。 案涉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因对门店处方药销售管理不到位被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警告。在崇川区检察院跟进调查期间调取了2024年2月以后庆大霉素销售数据,通过“模型筛查+现场核实”发现,各零售门店已设置了注射液类药品单次销量超过2盒的异常预警,并提供了相关处方记录。
崇川区检察院运用该模型进一步筛查出了南通地区其他县市的129条线索,并经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交办,各地调查发现仍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其他处方药,以及人用处方药在养殖领域违法使用等问题。为此,崇川区检察院将原有的法律监督模型更新为“抗生素类处方药违规零售使用法律监督模型”,使其适用于排查各类处方药零售问题,并具备筛查餐饮经营业和养殖业中非法添加处方药案件线索的功能。全市检察机关根据模型筛选出的线索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部署专项监督工作,推动省级主管部门对处方药违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整治。
典型意义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菜肴中添加大量具有毒副作用的抗生素,危害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药品经营企业违反处方药销售规定销售抗生素,为非法在食品中添加药物留出空间。针对处方药零售违规案件涉及范围广、数据量大和线索分析耗时长等问题,在调查难题面前,检察机关利用法律监督模型辅助办案,迅速精准地确定违法点位与公益损害程度,并推动模型不断改进升级,充分发挥大数据的法律监督作用。及时以检察公益诉讼的方式帮助行政机关高效履行职责,从具体案件中扩大治理范围,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