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被偷拍?可要查对方手机!_【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量刑【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 本报徐伟伦
在人潮密集场所,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处于镜头前时,那种感觉让人感到不快而紧张。情势危急之时,是否应当立即要求甚至强制对方查看自己的手机,才算是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呢?《》周刊采访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
问:是否属于侵犯个人信息权益呢?
答案是:它指的是法律所赋予公民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它们是民法典中涉及的基本人权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侵害他人的肖像权。若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人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被他人侵犯任何人不得刺探或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除了特定情况之外,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披露和曝光他人的私人活动。
问:能否直接请求或命令他人查看其手机号码?
回答是不可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任何人不得通过窥视、侵犯、传播等手段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合法的私人财物应受到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有、掠夺或者损害。
手机对于任何拥有者的来说都是极其私人化的物品,它包含了大量个人的重要信息和敏感数据,如通讯记录、照片视频等。这些私密数据若被非法获取或者随意查看,都会严重威胁到公民的权益。因此,任何形式强制要求查看他人手机内容的行为都应被视为对隐私权的侵犯,并受到法律严惩。
除此之外,手机归个人所有,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强行夺走或控制的行为侵害了他人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如果冲突因争执而升级进而导致身体接触,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的可能会违反刑法中关于侮辱、诽谤、寻衅滋事等情节严重规定的条款。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两部犯罪条款:暴力及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在刑罚上是属于“情节严重”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而故意毁损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此外,若犯罪分子的行为造成了巨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话,可能还要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并处以三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量刑【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七年的有期徒刑。
问:假设已经确证对方正在拍摄并有可能包含不适宜内容的隐私照片或视频等证据,以防止其逃跑并销毁重要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留住对方并立即报警呢?
回答:个人没有权利以强力拘束他人的方式,“强力阻止”对方的行为。强力的拘束行为,例如拖拽、捆绑和限定行动,可能会构成非法的限制他人的权力。这些情况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是刑法。
应该采用正当的方式处理: 1. 确保自己不受伤害。
1、高声地向他人做出明确和大声地警告,指出对方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例如,“你刚才的举动似乎涉及偷拍,我已经报警,并请等待警方处理”。此举不仅能够有效地制止对方继续违反规则的行为,也可以引起周围公众的关注并使其在心理上受到震慑。另外,通过这样的方式还可以为后续的执法行动提供必要的现场证据和法律支持。
2、立刻联系现场工作人员。立刻上前寻求场所管理者和安保人员的帮助,请他们在进行职责范围内进行干预、安抚涉事人员的情绪,并负责保持现场秩序直至警方到场为止。
3、立即报警并清晰说明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并向接警员详细说明:“现在有嫌疑人正在偷拍,请警察先生/女士迅速前往处理,地点在……他的一些特征是……请速派警务人员前往协助处理。”准确的信息可以有效地帮助警方快速出警并且有效地处置此事。
1. 仔细记录下任何可以识别的显著特征,包括对方的衣服以及逃离的路线。在对方试图远离的时候,请尽量留下相关证据,比如拍照或摄像等,并将这些信息提供给警方,有助于后期的案件调查和追踪。
请问如果遇到人正试图偷拍可以制止他吗?
答:不行。公民个人不具备执法权。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公民的私人财产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其财产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具有合法的权利来侵占、哄抢以及损坏属于他人的私有财物;没有合法占有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主体,他们有权请求对方归还自己所占用的财产权利。
所以一旦对方实施了偷拍行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量刑【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在制止这一非法侵权行为时,不应该采取同样形式进行反击侵犯对方隐私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否则这将超出法律的许可范围,并可能导致自己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行为,应该通过合法渠道来纠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此外,对于违法者,应当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进行制裁处理。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等行为构成治安违法行为,如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处五天到十天的拘留,并可依法进行罚款。若犯罪情节严重,则会被处以10天以上15天的拘留,并可能附加1000元以下的罚款。
提问者询问: 对方并没有进行偷拍行为,而是被误解而产生了纷争。请问这样会被怎样惩罚呢?
答:没有证据表明有人公开指责他人偷拍,比如大声斥责强行查看抢夺手机并录制发在网上,这样做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需要承担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行为扰乱公共秩序或者造成其他后果还有可能受到治安的行政处罚。
法官提示:在个人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公民个人无权自行检查他人的智能手机。强行查阅可能会将自己转变为“受害人”,从而转变成“侵权者”。如果您怀疑您的手机可能被偷拍,请遵循以下处理步骤:“三步法”。
首先,请您保持冷静并保护自身安全。请在事件开始前先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并且尽可能远离可能发生争斗的区域。如果您感到自身或者身边的人处在危险中,可以求助于现场的安保人员或工作人员。
第三步:收集证据,寻求帮助。努力清晰地记录下对方的外貌特征,衣服穿着及在场的位置信息,并注意是否有额外的目击者在场,若有的话请尽量礼貌的获得他们的联系信息。
第三步:立即报警,并按照程序协助公安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向现场的执法执勤民警报告可疑情况;详细陈述您观察到的情况、疑虑、时间、地点及对方特征。尽快将有关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以便他们依法调查取证和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