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员工违规推介销售金融产品获益被警告_【重庆增值税普通发票真伪查询【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北京11月18日讯 浙江证监局昨日发布关于对沈宇出具警示函的通知。查明沈宇在浙江杭州任职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杭州富春路营业部期间,存在向客户推介并销售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的行为,并从中获取利益。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第十七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沈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证监会于2020年2月18日发布的《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公告[2020]第20号)明确:证券公司的代销业务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专业考试,且应严格遵守中国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证券公司有责任对向投资者介绍金融产品的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金融产品特性,并且能够理解公司在开展营销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则和监管标准。

根据《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证监会有权对违规的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予以监管处罚或行政处罚。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二十六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从业人员禁止从事以下活动。

(1)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2) 与履行职责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不当交易或者利益输送

(四)挪用或者侵占公司、客户的资产或者投资基金的款项;

(五)擅自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证券、基金的投资活动。*****重庆增值税普通发票真伪查询【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六、 欺骗投资者;

(七)因工作便利所获得的信息,用于或暗示他人为相关交易提供服务或帮助;

(八)违规接受客户资金、证券或违反规定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其融资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中介、担保等便利。

滥用职权及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十条)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行为。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制度,该制度规定如果违反上述情况,将对违规方采取以下一系列处理方法:警告;限制其权利;停止履行职务;暂停行使职权。

当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机构依据中国证监会或派出机构命令下令禁止有关员工执行工作职能、调任他职时,必须立即终止或解聘此类员工的职务,不可对其分配任何更高级别的岗位。

证券与基金经营机构中担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及普通工作人员在被暂停职务期间,严禁私自辞职或离职。

根据证监会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中的相关条款,第10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工作人员不能通过下列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一) 任何方式接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包括利用职权职务便利或者关系获得利益。

(二) 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利用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以及客户信息等任何形式的便利。

(3) 通过诱使顾客参与非必需的交易或利用客户委派资产进行非必需的交易来谋利。

违反规定参与有偿中介活动和兼职、投资等活动。

第(五)款:为近亲或者其他与本人有特定关系的人员经营与其职务有关业务提供方便。重庆增值税普通发票真伪查询【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六)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据该规定的条款,对有上述违规行为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采取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要求其定期提交经营情况报告、限期改正、进行监管谈话及认定为不适宜任职人员等行政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就沈宇发出书面警告的决议

沈宇

调查发现,你在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春路营业部时,有违法推荐和销售非由该机构直接发行或代理的产品行为,并为此获得不当收益。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中关于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相关规定以及证监会令第195号中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也与证监会令202号中的廉洁从业规定相违背。

依据《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你的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请你务必严格加强自身合规意识,规范公司业务操作行为,确保不再发生违规现象。

若对公司监管措施持有异议的投资者,可在接到本决定书后的六十天内,依法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定期限内,监管措施继续有效执行。

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

2025年的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