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芯微再次提交港股上市申请,预计上半年收入超过15亿人民币_【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北京10月28日消息,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芯微”,股票代码688052.SH)于10月27日再次向香港联交所主板递交了上市申请,并刊登了相关更新文件。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和建银国际为联席保荐人。该公司曾于4月25日首次递表港交所,后因六个月期满失效。
招股书中提到的此次纳芯微IPO融资将主要用于:提升公司的底层技术和工艺平台;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的种类;扩大公司在海外的销售渠道以及在海外市场进行产品的宣传与推广;战略性投资或并购;补充运营资金,并用于其他一般企业的用途。
根据纳芯微于3月26日发布的信息,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并加速推进国际化战略的同时,为了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多元化融资渠道,该公司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境外进行股份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招股书信息显示,纳芯微成立于2013年,专注于模拟芯片的设计与销售服务,面向汽车电子、泛能源及消费电子等多个应用领域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的产品解决方案。其核心产品主要集中在传感器产品、信号链芯片以及电源管理芯片这三个大类上。2022年,该公司在上交所科创板成功上市。
根据招股书引用的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2024年度,按照模拟芯片销售收入计算,纳芯微在中国模拟芯片市场中位列第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当年以收入衡量的中国模拟芯片厂商前十名名单中,该公司是唯一一家重点布局传感器产品、信号链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三大产品的公司。
根据同一数据来源,在2024年中国汽车模拟芯片市场中,纳芯微分别成为中国厂商的第一名和全部fabless厂商中的第二名;在数字隔离芯片市场方面,该公司在中国市场上成为首家且全行业的第二位,其市场占有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率达到15.6%。同时,纳芯微也在磁传感器领域占据中国厂商第一的位置,并在全球芯片级磁传感器市场的占比为7.1%。
在业绩方面,纳芯微在2022年至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即“报告期内”)的收入分别为16.7亿元、13.11亿元、19.6亿元及15.24亿元;毛利率则分别是48.5%、33.9%、28%以及32.9%;净利润分别为2.5亿元、-3.05亿元、-4.03亿元和-7801万元。
纳芯微指出,2022至2024年毛利率下滑主要是由于全球领先的模拟芯片公司竞争激烈导致的产品价格调整,以保持市场竞争力;而在2025年上半年,毛利率同比增加则是因下游市场需求上升、产品组合战略性优化以及实施降低成本措施所致。报告期间除2022年外录得亏损,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加剧促使该公司调整产品价格以维持价格竞争力,并且在研发及市场拓展上进行了大量的投资,同时由于公司在A股上市后执行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以权益结算、股份为基础的交易而产生了相关成本。
纳芯微指出,其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产品的销售,涵盖了传感器产品、信号链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收入如下:传感器类分别实现收入为1.11亿元、1.66亿元、2.74亿元以及4.13亿元,占同期总收入比例依次为6.7%、12.6%、14%及27.1%;信号链芯片类则分别产生了10.46亿元、7.05亿元、9.63亿元以及5.86亿元的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是62.6%、53.8%、49.1%和38.4%;电源管理芯片类产品的收入分别为5.1亿元、4.28亿元、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7.03亿元以及5.19亿元,分别占同期总收入的30.5%、32.6%、35.9%及34.1%。
在研发开支方面,截至2025年6月30日,纳芯微的研发团队由588名专业人才组成,其中约有63.4%的人员持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报告期内(指的是本年度报告期),该公司的研发开支分别为4.04亿元、5.22亿元、5.4亿元以及3.61亿元人民币,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是24.2%、39.8%、27.5%和23.7%。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纳芯微在国内外总共拥有246项专利,其中包括155项发明相关的专利。同时,在同日,该公司还拥有多样化的知识产权,具体包括境外及国内的192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注册、28项著作权、以及56个注册商标以及三个域名。
根据纳芯微2025年半年报,执行董事兼董事长及总经理王升杨持股比例为10.87%,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及研发负责人盛云持股比例为10.13%,瑞硅咨询持股4.58%,而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的王一峰则持股3.8%。这三者均为瑞硅咨询的合伙人,其中,王升杨持有45%,盛云持有40%,王一峰持有15%。他们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经营决策,被视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