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庭庭长酒驾被查, 审人者如何审己?_【全电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区别【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法治日报报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5日发布情况通报:2025年10月26日凌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庭长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5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武汉中院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线索,并按组织程序免去其职务。11月19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对李某某的免职决定。目前,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感谢社会各界对武汉法院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份简短的情况通报,读来令人五味杂陈,难以置信。一位常年端坐审判席,身着法袍、手握法槌,专门审理刑事犯罪案件、代表国家彰显法律威严的中级法院刑庭庭长,如今却因醉驾的危险驾驶行为,从审判者沦为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这种身份与角色的颠倒,远比普通的交通违法更令人警醒。

  人们不禁要问,作为一名资深的法律人,一名中级法院的刑庭庭长,李某某会不懂法吗,他难道不清楚《刑法》中有关危险驾驶罪的罪名,不明白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法定后果吗?李庭长一定懂,也一定明白。正是这种“知法”与“违法”之间的巨大反差,让这起事件超越了普通的交通违法,成为广受关注的新闻事件。李庭长的行为,绝非法律认知的缺失,而是更深层次的侥幸心理与特权思想在作祟。通报中点出的“凌晨”时分,在李庭长看来或许正是规避查处的 “安全窗口”,认为这个时间段警力薄弱、监管松懈,不可能被查到。这种对执法规律的揣度与赌博,是许多酒驾者共有的心态。更有一种可能,或许在潜意识里,李庭长觉得自己毕竟是个有头有脸的 “人物”,凭借全电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区别【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其身份、地位和多年积累的人脉,即便偶有闪失,也能在“圈子”的运作下化险为夷。这种“权力幻觉”如同精神酒精,彻底麻痹了他对规则的敬畏,也模糊了公与私、权与法的边界。

  类似的事件,在近年来并非孤例,从公职人员到执法者,顶风违纪、知法犯法的通报时有耳闻。每次事发后,组织处理不可谓不迅速,问责力度不可谓不严厉,警示教育不可谓不深刻,但为何仍有人敢以身试法、重蹈覆辙?关键问题恐怕还是在于心存侥幸者总会觉得“倒霉的不会是自己”,一次侥幸逃脱便会让贪欲与放纵之心膨胀;而特权思维的根除,又远比一纸处分通报要复杂和漫长。当一个人长期处于某种权力结构中,很容易对环境掌控力产生误判,认为规则是给普通人设定的,自己可以凭借权力游离于约束之外。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单位宽松软的 “护犊子” 心态,个别执法环节的 “人情放水”,也在无形中助长了这种任性,让违纪违法者有恃无恐。

  通报中 “酒后” 二字的语焉不详,更给公众留下了想象空间。究竟是何等重要的应酬,或是何等紧密的 “圈子” 聚会,需要饮宴至凌晨时分?这不禁让人联想到那些侵蚀公职人员的酒桌文化、码头文化,它们以人情往来为幌子,实则在潜移默化中瓦解着职业操守与纪律底线。更进一步追问,这次被查获是偶然失足,还是早已习以为常的惯性违规?如果没有这次凌晨的执法检查,他是否会次日依旧身着法袍,端坐在审判席上敲响法槌,以公正严明的姿态审理他人的罪行、裁决他人的命运?

  司法公正的根基,在于司法者自身的清正廉洁与审慎克制,当血液中流淌着超标的酒精,即便只是八小时之外的行为,也必然会损耗其职业伦理所要求的严谨与公正,这对司法公信力的伤害也是不可估量的。一个在深夜被酒精操控行为的人,如何能在白天的法庭上保持绝对的清醒与中立?

  值得肯定的是,全电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区别【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武汉中院在此次事件中的处置展现了不护短、不遮丑的态度,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移送线索、免去职务,人大常委会及时履行免职程序,这些迅速果断的举措回应了社会关切,也彰显了司法系统自我净化的决心。但这起事件带来的思考,绝不能止步于对李某某个人的问责,更应促使整个系统深入反省:如何更有效地破除特权思想的温床,如何加强对“关键少数”八小时内外行为的监督与引导,如何让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为每一位法律从业者的行动自觉,而非仅仅是用来衡量他人的标尺。

  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就必须织密监督之网,既要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查违规宴请、酒桌腐败,又要强化对 “关键少数” 八小时外行为的监管,通过部门联动、数据共享等科技手段,让监督无死角;更要筑牢思想之堤,通过常态化警示教育,让每一位公职人员尤其是司法工作者明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法律是行为的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有 “特殊身份” 的幻觉,不能有 “侥幸过关” 的念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当一名法官从审判席走上被告席,足以成为所有人的反面教材。法治文明的构建,既需要宏大的制度设计,更需要每一位手握权力的个体对法律保持最质朴的信仰与最彻底的遵从。任何特权思想、侥幸心理,都是侵蚀法治堤坝的蝼蚁。李某某的个案虽已进入司法程序,但它留下的警示意义远超事件本身。 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终究取决于构成这道防线的每一块 “基石” 是否洁净、是否坚实、是否始终对法律心存敬畏。唯有如此,司法的威严才能真正树立,公众的信任才能真正筑牢。(作者: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