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发股万凯新材遭警告,2022年上市募资57.6亿_【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北京11月21日讯,万凯新材(301216.SZ)昨晚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接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8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浙江证监局发现万凯新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实报告》中指出:证监局在对公司开展的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发现公司在期货投资活动中,仅披露了期货端单边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情况,并未完整揭示对应现货订单的盈亏状况,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此外,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审议事项被忽略,且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活动超过了公司的审批额度。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第三条的相关规定,《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和第二十二条的条款。公司董事长沈志刚、财务总监兼董秘高强、总经理肖海军都违反了第四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浙江省证监局责令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如下整改措施:1.自本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5个月内,停止控股股东沈志刚、实际控制人高强及实际发起人肖海军的公司控制权行使;2.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北京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称此次行政监管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相关法规按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此外,深交所创业板公司在2025年11月20日发布的监管函指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违规事项: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定期报告中只披露了单边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并没有完整地反映其对应现货订单盈亏状况,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巨大影响;此外,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未得到审议,导致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金额超过审议额度。

万凯新材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该规则要求董事长沈志刚、财务总监及董秘高强、总经理肖海军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他们未能尽职履责,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违反了相关条款。请董事会充分认识到此次事件的重要性,深刻汲取教训,及时整改,并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醒万凯新材、沈志刚、高强、肖海军:上市公司的所有董事应当保证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万凯新材2022年3月29日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共计8585万股价格为35.68元/股国金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新股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该股票目前处于破发状态

万凯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为30.63亿元,其中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15亿元,超出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约为14.11亿元。万凯新材在2022年3月23日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15.04亿元,并将分别投入年产120万吨食品级PET高分子新材料项目(二期)、多功能绿色环保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三项募投项目。

万凯新材首次公开募股的发行费用总额约为人民币1.48亿元,其中包含的保荐和包销成本约为人民币1.23亿元。

万凯新材今日宣布了分红方案:在2023年5月31日的股权登记日前(即2023年6月6日),每10股派息(税前)3元,转增5股。这些权益变动将于6月7日正式生效。

2024年9月4日,万凯新材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2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MEG联产10万吨电子级DMC新材料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在9月5日上市交易。

根据计算,万凯新材这两次募集中共筹资57.63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