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通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_【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官网【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新华社北京 11 月 10 日电:据教育部网站发布信息,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安排。

《通知》立足于教师减负的实际工作情况,聚焦关键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以下方面提出了具体的8项举措:严格规范发文审核;清单管理与督查检查相结合;优化社会事务进入校园的“白名单”制度;严控借调借用教师的行为;精简数据填报程序;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监测核查系统,并强化部门间的协作。这些措施为各地推进教师减负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促进了减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期效果显著性。

《通知》强调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和精准管理,着力解决教师负担过重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强化量化管控措施,明确“白名单”事项总量及进校园活动频次等具体指标,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坚持全流程施策,从源头把关、事中规范到事后监测问责,形成闭环治理机制。推进协同治理,构建涵盖教育督导、网络巡查、举报受理、监督员队伍和第三方监测的多维度监督体系,并加强与纪检监察、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合力解决相关问题。

《通知》指出,需要推动发挥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教师减负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并将教师减负治理与整治形式主义列为基层减负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落实。要加强监督指导,在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精准的政策措施,确保减负措施落地见效,切实维护教师的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并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坚实师资保障。

教育部办公厅有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

关于减轻非教育教学相关负担的若干措施通知

教师厅 (2025) 2号

各地区教育厅(教委)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现提出以下措施,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校师非教育教学任务。

一、建立严格的涉校涉师发文审核制度。 教育部推行发文与基层负担一致性的评估体系,重点考察布置是否超出教师职责的工作内容。一般情况下,除专项文件外,不得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创建示范评比”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不建议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设置“一票否决”、“追责问责”的具体内容。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发文与教师减负一致性的评估机制,并确保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上级规定。

二、规范涉校涉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 严格执行年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每年年初报教育部备案,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开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加强统筹协调,提前1个月明确检查内容、范围与方式,杜绝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不得随意设置创建示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事项,并且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官网【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禁以调研、评估、指导、监测等形式变相进行督查检查考核。 不得使用发文开会、留存资料、台账记录作为评价依据。不得开展针对学校的各种达标活动,现有达标活动需清理,已开展的需期满后自行取消。每所学校每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育综合督导不超过1项(不含业务性资质评定、等级认定和技术考核等)。

三、完善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教育部对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的“白名单”进行审核把关,并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完成备案工作。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的“白名单”通常控制在10项以内,实施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未被列入“白名单”的事项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 实施进校申请制度,“白名单”之外确需进入校园的项目须报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通过指定平台完成申请流程,且不得突破当年计划总量。如课程内容已涵盖相关教学内容,则原则上不再专门安排进校园活动;应当将其与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主题教育、课后服务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有机融合。 严禁强制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教师不得承担巡河护林、上街执勤、创城庆典、汇演展览等非教育教学任务。严禁以打卡留痕或填报总结的方式验收活动,并不得将参与情况与考核评优挂钩。

四、严格中小学教师借调借用管理。上级机关、单位原则上不应借调中小学教师,不得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形式变相借调。如确需借调,应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征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一般也不超过6个月,并需提前获得派出学校及本人同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中小学教师抽调借用常态化清理机制,坚持定期清理、限期清退。 规范管理中小学校承担社会考试和教师监考任务,每校每年参与社会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在法定节假日、周末或寒暑假期间无学生在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进行值班值守工作。除依法依规组织的必要培训外,一般不得要求教师参加非教育教学培训,并确保各类培训时间避免教学高峰期。

五、简化数据填报与应用系统的使用。 教育部优化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教育队伍数字化治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落实教育移动应用程序管理制度,“谁选用谁负责”,严格规范政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管理和更新。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官网【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每年对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应用程序进行1次集中清理,并形成省级选用清单。应用程序不得要求打卡签到、积分排名或统计在线时长等功能,也无需强制性上传教师的工作照片、视频和轨迹。 整合和共享教育资源平台数据,“一网统管”与“基层一表通”,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 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填表报数与统计活动的统筹审批管理,避免安排教师承担与教学无关的数据填报工作。非教育教学调研业务不得直接进入校园开展。

六、健全教师课后服务保障机制。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并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及学校教学计划之后,并确保结束时间能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严禁随意扩大服务范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完善课后服务保障体系,对于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服务的,要建立严格的遴选和审核机制,制定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以及引进费用的标准,并进行日常监管并适时调整。确保教师获得合理待遇,可以考虑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不得将课后服务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健全教师减负监测核查机制。 教育部将教师减负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并将其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日常监督范围和网络信息巡查中。省级教育部门加强教师负担问题监测,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 畅通省市级县三级举报渠道(电话、邮箱、二维码等),便于问题反映与解决。设立多个减负监测点,增加监测员队伍,建立与相关部门及媒体的信息共享机制,并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涉师负担的监控工作。加强接诉即办工作的保障力度,强化典型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流程。 针对问题频发地区,下发提示函和督办单;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地方,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或出现重大舆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与问责制度。

八、加强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推动发挥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教师减负工作中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学习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纳入教育系统干部考核评价范围,避免盲目追求政绩亮点,防止为排名靠前而弄虚作假,并纠正违背教育规律和功利化短视化的做法。教师减负治理工作将与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工作及省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统筹推进。鼓励与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联合调研、协同交办等方式,强化监督指导,对出现问题的地区进行跟踪推动。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教师负担舆情的管理,引导相关媒体营造尊师重教氛围,为教师创设潜心教学的良好环境。

教委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