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旭:儿童权利如何走进公众视线?_【增值税发票英文【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北京11月20日电 题:儿童权益为何能引起公众关注?

——专访四川省历史文化遗产学院副教授辛旭

作者: 刘洋

11 月 20 日为世界儿童节。从历史角度审视,儿童曾被视为被忽略的存在。如今,他们已被正式列为法律保护的对象,这反映出社会对于"童年"理解上的转型和进步。儿童权利已由道德关注转变为制度化的保障体系。

近来,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辛旭接受了“东西问”的独家访谈,在此次采访中,他详细讲述了儿童权利是如何被引入公众视线的,并且分享了《儿童权利公约》等文献是如何改造全球范围内儿童的生活条件和他们的社会地位的。

2020年11月20日是世界儿童日,位于重庆的标志性建筑——解放碑WFC环球金融中心亮起了特殊灯光以庆祝这个节日。报道出自记者周毅之手。

下面是访谈实录的摘要。

记者询问:儿童权利怎样走进了公众视线?

辛旭:在历史早期尤其是在西方地区,人们并未把儿童当作一个不同于成年人的独特群体看待。“儿童”这个词还常常指的是“儿子”或“男仆”。儿童的保护职责主要由宗教道德观念与家庭来承担。

在17和18世纪,洛克等哲学家探讨了儿童的自然权利,并且卢梭也强调了儿童的天性,这些思想引发了观念的变革。“道德关怀”的概念逐渐让位于对“权利意识”的重视。

19世纪,《雾都孤儿》和《悲惨世界》等现实主义作品引起了人们对儿童保障问题的关注。20世纪,美国心理学家斯坦利·霍尔区分了“青春期”这一概念,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童年经历的复杂性。法国历史学家菲利浦·阿利埃斯将儿童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引入到史学研究中,推动了对“童年”的专门研究。

在中国,宋代已经出现了独立的儿科医学领域。到了明清时期,慈善机构开始设立来救助孤儿。这些救助大多基于道德责任,并且对儿童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教育和养育上,主要由家庭和社会团体承担。此外,在中国的古诗词作品中,也有描写战乱中儿童悲惨遭遇的内容。虽然这些描写未直接提及儿童权利,但已经触及到现代概念中最基本的儿童生命权保障问题。

现代儿童权利观念在中国的形成主要受到晚清时期近代民族危机和启蒙思想传播的影响。儿童逐渐被视为国家未来的主人,保育与福利开始制度化。五四运增值税发票英文【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动期间,美国教育家约翰·杜威提出的“儿童中心主义”理念传入中国并广受欢迎。当时的知识精英在文学、医疗等领域推动了以儿童为中心的各种事业,并将儿童保护纳入现代国家建设进程中。这一时期不仅留下了丰富的儿童相关文献,还产生了最早的以儿童为中心的专业研究。

儿童权利成为国际共识始于20世纪20年代。1924年,《日内瓦宣言》被联合国前身国际联盟批准通过,在国际层面首次确立了儿童权利的认识。1989年,联合国大会正式宣布《儿童权利公约》生效,并开始开放供各国签署。这标志着全球对儿童权利形成了一套系统性、规范化的法律框架。 该公约具体明确了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以及参与权,确立了儿童作为权利主体的地位。由此可见,随着社会逐步认识“童年”并将其视为一个独立的发展阶段,儿童权利的发展经历了从道德层面转向法律制度的重要转变过程。

当地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世界儿童日”活动在德国柏林波茨坦广场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德国“儿童救援协会”联合举办,图为记者黄霜红拍摄的场景。

记者提问:《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署具有哪些重要意义?它将如何改变全球儿童的现状呢?

辛旭表示,美国学者詹姆斯·施密特提出了一个关于儿童权利的问题:儿童的权利是如何被构造出来的?这个问题引发了对“依赖性”的重新理解,不单纯指的是儿童先天性的弱势,还涉及他们在家庭、法律和社会制度中的关系结构共同生成的过程。

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的通过,突破了以往以保护为中心的传统模式。它重新审视了“依赖性”这一概念,并不再把儿童视为需要被照顾和塑造的对象,而是承认儿童具有不可替代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是他们权利的一部分,而非仅在成年后才会显现的品质。

公约通过后,不仅在法律形式上建立了全球共享的儿童权利框架,还促使各国重新审视和组织各自的儿童政策体系。更重要的是,这改变了对儿童社会地位的认知:不再是被视为“未来的公民”,而被看作是“正在参与社会的当下成员”。这种观念的变化让今天的儿童研究必须兼顾两个方面:一方面,制度如何支持儿童;另一方面,儿童以何种方式表达、行动和回应,增值税发票英文【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并在社会过程中占据位置。

在法国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当地时间2019年11月20日举行了《儿童权利公约》三十周年纪念活动。记者李洋摄

记者询问: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移民儿童的权益得到了哪些特别要求或需求的保障?

辛旭:移民儿童的权利问题非常复杂,涉及到身份、文化及法律等多个方面。首先是在身份和法律保障方面的困扰。许多移民儿童由于国籍或户籍的问题,难以获得基本的权利保护。例如跨国婚姻子女的出生登记和居留权等问题经常因为政策的变化而陷入困境。

接着讨论的是文化适应及认同上的挑战。移居国家的小孩可能会因为语言和文化的不同受到排斥或歧视。此外,他们还可能在获得受教权及保健权益方面面临困难。

《儿童权利公约》强调,所有儿童都应该享有平等权利,不论他们的身份是否合法。因此,移民儿童的权益保障需要在跨国界和跨系统中进行协作,既要在生存和发展方面给予保护,又要尊重他们原有的文化背景。

近年来,国际学术界对移民儿童的关注已经扩展至儿童史和全球史的研究领域,并从社会政策与心理学逐渐转向了这一角度。近五年的研究指出,移民儿童并非简单的迁移过程中的被动参与者,而是在跨国制度规训、家庭分离再团聚以及边境政治与教育体制等多重因素中积极行动的历史主体。他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如语言学习和学校互动,乃至跨国情感的维持,都是现代迁移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讨论移民儿童权利时,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

采访对象介绍:

辛旭。受访者的照片。

辛旭是中国四川大学历史学部副教授,并且拥有历史学博士学位。她的研究集中在儿童史学科史及英国家庭教育历史方面,其研究领域涵盖了意大利文艺复兴和西方文化史等方面内容。目前担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全球视野下儿童史研究的起源与发展》的研究负责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