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终止定向增发中信建投保荐折戟_【《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2022年11月10日讯 中毅达(证券代码:600610.SH)公司于11月8日宣布,已就终止本次以定增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的计划作出披露,并已公布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至此,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面的工作宣告结束。作为回应,在这一决定下,公司已主动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中毅达表示鉴于资本市场的相关政策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变化,经与相关方的充分沟通以及谨慎评估后,公司将不得不放弃此次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A股股票事宜,并决定向上交所撤回相关的所有申请文件。
中毅达(06876.HK)在2月13日发布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募集说明书显示,总额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其中的大部分将会被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并偿还《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原借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天津信璟,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其将采取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份。此次交易已由双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计划在二级市场定向增发股票不超过6,840.4万股(含本数),占发行前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每股发行价为3.07元人民币,该决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天津信璟与天津兴融4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发行完成后,天津兴融4号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信达证券作为天津兴融4号的管理人将行使实际控权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此次中毅达定增的中介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以及信达证券,其中保荐代表人有:周子昊、梁宝升、《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蒋智华和程媛。
中毅达在2023年和2024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06亿元与11.00亿元;期间,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亏损了1.20亿元与-0.14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亏损分别为-1.24亿元和-0.21亿元。

截止到今年三季度末,中毅达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达到7.62亿,相比去年同期下跌了约6%。在同期,其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从负数转变为正数,达到了0.45亿,相比上一年同期的亏损则翻了一番多,转为盈利1.37亿;而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计算上,中毅达第三季度净利润增加到了约610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超过2倍,达到149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