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ST思科瑞虚增利润案开出罚单 中国银河被指保荐责任_【上海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平台【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
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近日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已经证明,ST思科瑞有以下违规情况:
1. ST思科瑞的虚构商业活动
2022年底,ST思科瑞虚构了一项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36.65万元的与赛狄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狄信息”)相关的检测业务,在该业务尚未收到待检货物并实际未进行过相关检测的情况下,安排相关人员伪造了对账单,并利用与赛狄信息的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私人关系在对账单上加盖了对方公章。
二、思科瑞已事先确认收入
在2022年的某月份中,ST思科瑞未将尚未交付给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缘科技”)的检测货物向客户确认,并且未经该公司进行对账单审核的情况下便确认了销售收入,导致公司在同年分别虚增了近246.93万元和203.7万元的销售收入。
第三点是,ST思科瑞未适当确认收入。
2022年9月与佳缘科技签订的两笔合同金额为412.46万元,后来佳缘科技在当年10月及11月发现检测过程中存在问题后向思科瑞提出异议,到年末结算时双方仍存有较大争议。然而,在思科瑞明知存在上述争议的情况下,依然确认了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各412.46万元、178.03万元。
根据ST思科瑞2022年度报告数据,公司虚增营业收入996.0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16%;其利润总额也因虚增营业收入而虚增了700.54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则达到6.56%。此外,该公司在2025年4月发布更正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修正,并对此前的虚假记录进行了改正。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对ST思科瑞的上述行为作出处罚,认定其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并依据该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其构成违法行为。
舒晓辉在时任副总经理一职时,负责市场营销部业务,并且策划组织虚假销售行为,未尽到应有的勤勉工作职责,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上签字确认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作为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张亚为ST思科瑞的实际控制人,负有董事长职务,未能履行好公司的高管管理和整体业务管理职责,在年度财务报告中签字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同样作为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马卫东作为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负责总体战略、运营管理,未能在日常运营和内部风险控制上认真尽责,因此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内容上签字确认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也属于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涂全鑫在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长期参与财务工作,并承担着更高的审查职责,但未能勤勉尽力,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签字确认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也是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违法的实际情况,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ST思科瑞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同时,舒晓辉被警告并罚款一百二十万元。张亚、马卫东和涂全鑫也被给予警告,分别罚金八十万元。
上海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平台【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ST思科瑞于今年7月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总数为2,500万股,发行价每股为55.53元,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召军、姚召五。由于该股处于破发状态,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ST思科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总额为人民币 138.82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5.25066 亿元。由于上市实际所得超出原计划金额 63.39425 亿元。2022年7月5日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计划募得资金共计 61.85641 亿元,用于在成都设立检测试验基地项目、环境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无锡检测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
思科瑞此次上市共发行了13,574.34万股的股票。这部分资金中有10,760.38万元的费用是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即其为该公司本次IPO所支付的金额。
以下为原文:
四川证监局做出的对中国证监会关于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7名当事人给予警告并罚款1,4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名称为: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的办公室地址。
张亚,男,一九六九年七月生人,现任思科瑞的董事长,住址位于深圳福田区。
马卫东,1968年10月生,现任思科瑞董事兼总经理,住北京朝内大街1号。
舒晓辉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于成都,现任思科瑞(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地址位于成都市郫都区。
姓名:涂全鑫,性别:男,年龄:1987年,职位:思科瑞的财务总监,详细住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详细地址为:成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主席令第37号,以下简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披露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告知了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同时确保其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虽然当事人未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答辩意见,我局仍已完成该案件的调查工作。
已证实,思科瑞有如下违规行为:
一、思科瑞虚构销售业务
在2022年12月期间,思科瑞虚构了一笔与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赛狄信息)相关检测业务的收入,并且,在未收到待检货物的情况下,安排相关人员生成对账单并获取了对方盖章证实后,从而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共达336.65万元及318.81万元。
二、思科瑞已事先确认了相应的销售收入。
在没有收到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缘科技)的检测货物并经过佳缘科技确认对账单的情况下,思科瑞公司在2022年就确认了销售收入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46.93万元,并相应地虚增利润总额共计人民币203.7万元。
“三、思科瑞确认收入不当”
2022年9月与佳缘科技签署的两笔结算合同产生了重大分歧,分歧部分牵涉到了金额总计为412.46万元的合作款项。在当年10月份和11月份,佳缘科技发现检测过程中存在某些瑕疵后,向思科瑞提出了异议。尽管如此,上海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平台【代办电话13434104765;QQ2188982664】在年度末期,前述交易款项的确认金额仍然存在严重的争执。然而,思科瑞却在明知存在上述分歧的情况下依旧确认了相应收入,导致2022年分别虚增了412.46万元销售收入与178.03万元利润总额。
Cisco瑞公司自2022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人民币996,040.18元,占同期总营业收入人民币2,428,218.00元的4.16%;利润总额由700,541.94元增至830,541.94元,增长了20%,分别占公司同期利润总额(1,067,959.01元)的6.56%,和营业利润(812,244.03元),亦即同期营业收入(1,224,264.99元)的4%。随后,公司发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通知》中提及:自2025年4月起,公司将对相关报表中的不实内容予以更正。
上述违法行为已经被相关部门的调查证实,相关的证据和证词都已经得到确认,因此可以认定违法事实。
Cisco上述行动触及了《证券法》第七十八二款及《上市 公司信息披 衡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 款之规 定,并且 构成了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 为。
舒晓辉作为前任市场部副总经理,在其任职期间,未履行足够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公司业务记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他在组织及策划一系列虚假销售行为,这些行为构成了欺诈性商业活动,并且在报告中签字确认了这种不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表明他违反了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张亚作为前任思科瑞董事长,在其管理职务期间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责任并确保公司高管团队和整体运营策略得到正确执行。他的签名保证了年度财务报告中的所有内容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但这种行为直接损害了公司的信誉度。马卫东作为现任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总体战略及日常运营,然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未能尽职尽责。他没有有效地实施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导致公司在财务管理上存在重大遗漏,这违反了他的职位职责和标准。 涂全鑫作为前任财务总监,长期参与公司的财务工作,并且对会计审核负有更高的责任要求。他在签署2022年年度报告中确认了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时,未能履行应有的专业和职业道德标准。他的这种行为是对公司和客户利益的严重不负责任。 面对调查过程中所进行的合作与配合,以上高管均展现了积极的态度及认错的态度。他们的行为和态度是值得赞扬的。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二、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二、对于舒晓辉的违法行为了提出警告并进行罚款一百二十万处理。
三、对张亚、马卫东和涂全鑫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八十万元的罚款。
如该当事人应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应缴纳的罚款汇交国家金库。具体的缴款方式见附页中我局关于该案件处理事宜的通知,并请在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四川地方证券监管局
2025年十月二十日